新 大 陆 诗 双 月 刊 1999年12月第55期 读诗 随笔 佑子 行  中国诗自古以来无论是书写还是印刷,都不讲究分行、分节,而且 连标点符号都不用。有音韵、有平仄,而且字数整齐,或四言、五言、 七言。行之以来似乎并无分行列举之必要。这分行、分节之举始自新 诗。亦即白话诗。  第一个尝试以白话创作新诗的诗人是胡适之先生。他的同辈人中也 创作白话诗的还有沈尹默、刘半农、郭沫若等。他们这些位都是曾经 留学外洋的,当然都曾读过一些外国诗。当他们以白话创作中国的新 诗时,也就学外国诗一样地分行、分节,并且加上标点符号,与旧诗 之排列法──一行到底,不分段落,一无标点──截然不同,新诗, 新诗,确然是面目一新。  外国诗之分行分节,其好处不外?整齐美观,与散文(Prose)有别。 散文不讲究音步(metre),每句长短不一,无韵,除了一行到底而外, 无法分列;韵文(Verse)则每行音步一定,长度约略相等,宜于排列。 ?头韵(Allitera-tion),尾韵(End-rhyme),乃至行中韵(Leonine rhyme),视觉韵(Eye rhyme──发音虽不同但看起来字形一样如:d ies; elernities等是。)一经分行排列,位置临近,一目了然。  当然这都是就严格的韵文(Verse)而言。即每行的音步数固定,每 节的行数固定,韵有韵的规则,分行分节排列起来才美观,分行分节 也才有意义。  迨韵文的规矩松弛,每行的音步不定,每节的行数不定,有时有韵, 有时无韵,亦即我们今天叫作自由韵文(Free Verse,此词又有人译 作“自由诗”,当然不对,盖韵文不等于诗,道理甚明。)的文体。 如同T. S. Eliot的作品,这样的文体分行排列起来理由已经很勉强 了。到了文体再解放到放弃韵,放弃音步,而甘脆以散文文体写诗时, 仍然分行排列便很无理很不必要了。  回看我们的新诗,自胡适之先生开始尝试以来,便用上了自由韵文 文体,分行之意义多在于标新,并无一定之必要。至闻一多及徐志摩 二位,努力想建立起较严谨的韵文,每行的字数,每节的行数,以及 韵脚、音节、顿挫都讲究起来,所排成的诗行也的确较整齐美观。  然而诗艺由于文学思潮之解放,其用作工具之语言不但不能走回头 路受严谨的规范约束,且更日益自由乃至全然的散文化了。试问把全 无韵文规律的文句,分行排列起来,意义何在?  或曰,分行的便是诗,不分行的便是散文(Genre,而非指文体), 这同以前的所谓“凡属韵文体的便是诗”,不是一样的欠通么?又有 人说读分行的作品,读者的心中有一种读诗的预想,无论其内容如何, 也就近乎诗了。甚至举出W. C. Williams一首“名”诗来,这首所谓 诗原像一个留言的便条,诗题为〈This Is Just To Say〉(谨启者)  I have eaten 我吃掉了  the plums 冰箱  that were in 里的那些  the icebox 李子  and which 那些  you were probably 可能是你  saving 留来  for breakfast 作早餐的    Forgive me 请原谅  they were delicious 它们真不错  so sweet 又甜  and so cold 又沁凉  如果不分行排列仅仅只是一张普通的便条,然而分行排了,而且经 人传颂成了大名。但是,这是一首好诗么?  近来读中诗发现排列的手法更是花样翻新,愈来愈奇了。直排的诗 行突然把一行横排起来,一个字便成为一行;此外且别说一行便是一 个文意自足的句子,有时连一个子句(Clause)也不是,一个片语(ph rase)也不是,甚至“因为”、“而且”这些由两个字组成的词也拆 开来各居一行。这样的排列,这样的分行,有人能教教佑子么?它们 到底有什么意义?  然而一些诗奖徵诗仍然设限,说应徵诗作限XX行到XX行,则更是莫 名其妙了。照今日目下大家的乱分行乱排列,有什么三、五行的诗作 不能拉成一、二十行;有什么一、二百行的不能把它压挤成五、六十 行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