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 大 陆 诗 双 月 刊 1996年8月第35期 以艺术作为革命武器的仲斯·巴勒斯 ◎刘耀中 在体育场和音乐会上,不少纵 横世界的杰出人物是黑人,而近 几年来世界文坛上也出现了几位 黑人文学家睥睨全球。1992年圣 露西亚的诗人达瑞克·沃葛特( Derek Walcott)荣获诺贝尔文学 奖,加勒比海的风潮震惊世界。 接着,黑色的莫莉生(Toni Morr-ison)──当今美国最重要的黑人 女作家之一,接替了1993年诺贝尔文学奖的冠冕,更显示出黑色风潮 的威力。历史上,诺贝尔文学奖女性得主只有八位,她是其中之一, 真是成就斐然,不可多得。然而像仲斯·巴勒格(Leroi Jones Baraka)那种多产的黑人作 家,也是罕见。他写了二十多种剧本、三个爵士歌剧、七部纪实、小 说和十五卷诗集等,而今年才六十一岁,已经成为文坛上黑色特殊人 物了。希特拉曾说过:“雅利安人是西方文明的创造者,犹太人是破 坏者,黑人则是西方文明的继承者。”希特拉这个杀人不眨眼、种族 歧视成狂的恶魔,却指出“黑人是西方文明的继承者”,倒是有几分 道理。 莫莉生在她的成名之作《根: 祖先之为基础》中曾说过:“最 佳的艺术是政治性的……”。一 般文学作品往往隐含影射的“政 治潜意识”,通过那些丰沛灵感 的启发,唤醒读者。而仲斯则公 开地以艺术作为革命的武器,阐 明自己的观点,他的成就比黑人 领袖金博士、穆金X(Malcolm X) ,以及在文学方面有成就的诗人作家如:朗士顿·休斯(Langston Hughes)、李查·赖克、爱伦生 和波尔特文(James Baldwin)有过 之而无不及。巴勒格现在纽约州大学,日溪校园里执教,他是一个活 着的不朽人物,是美利坚共和国二十一世纪的一面文化旗帜。 仲斯在诗作方面,是一个实验 者,他对西方文学传统不太尊重 ,采用各式各样的形式。长久以 来,由于种族歧视,黑人饱受压 迫与蹂躏,音乐成为他们疗伤止 痛的良药。黑人在音乐领域里, 出人头地的也不少,他们音乐中 的节拍很有鼓动性和魅力,所以 仲斯利用爵士音乐的节拍打破坚 硬的美国诗作传统,争取公民权 利,并将非洲与美洲的文化鸿沟 填平。他乐于参加政治活动,自 称为“第三世界马克思主义革命 的喉舌”,也是一个好战的作家 及政治急进派。所以仲斯是白人 种族主义的眼中钉。提倡“黑人 美学”的卡任噶(Ron Karenga)说 过:“黑人艺术,必须揭发敌人,颂扬人民,支持革命。它必须像仲 斯的诗一样,是暗杀者的诗,可以杀戮、开枪,把警察拖到暗巷夺取 他们的武器,让他们横尸街头,并且把他们的舌头拔出,寄到爱尔兰。 ”这就是卡任噶形容仲斯的诗。 美国是一个文化薄弱、消费的 资本主义社会,人民生活在黄金 梦之中,当然谈不上什么革命。 有的文学家只是出出风头,给中 产阶级一些惊愕,就此而发一笔 小财(法文Epate le bourgois)然后 就退休,也就是急流勇退吧!在这方面,只有舶来品的“存在主义” 大师萨特的努力,才能达到目的。但是,萨特最后也走向神秘了。巴 勒格从激烈到消极地反对种族歧视,积极地参加反叛运动,那是受了 中国文化大革命四人帮的影响。他一知半解地接受了马克思列宁主义 和毛泽东思想,高举他的所谓“世界革命消灭资本主义”的大旗。正 反映出美国本土内的种族歧视的矛盾和有史以来黑人奴隶受压迫,而 不能妥协,不能和平共处的状况。虽然林肯废除了奴隶制度,实际上 阴影依然笼罩,黑白不能合作。而巴勒格的奋斗却是一枝独秀,无人 像他那样的激进。 1954年,仲斯退学后,参加了 空军,又因“不合格”而退伍。 一个愤怒的黑人青年,写出了一 连串对白人仇视的作品,经过百 老汇戏剧演员演出后,一举成名 。1965年在哈林,成立了“黑人 艺术剧场”,只维持了七个月而 解散。仲斯成为“黑人文艺复” 的推动者,并位居首席。 仲斯的《二十卷自杀连记的前 言》内有一段生活的描写: 我妹妹驾驶着一辆,绿色的美 洲虎。 我妹妹每个月到发廊做两次头 发。 我妹妹是个教师。 我妹妹喜欢巴蕾。 我妹妹身材苗条,从不节食 我妹妹不喜欢在纽克莱执教, 因为在她班上有很多有色人种。 我妹妹憎恶强烈的阴影, 我妹妹的男朋友是个同性恋的 音乐教师, 他很喜欢柴可夫斯基的作品。 我妹妹也喜欢听柴可夫斯基的 音乐 他们有同样的爱好 因此他们也许会结婚。 这首诗充份反映出美国现代生活 缺乏血液,颓废、单调、了无生 气的生活。 仲斯自此以后改名为 Imanu Amiri Baraka,白人仍习惯称他 为仲斯。 1965年他写了一部自传体小说 ,很短,像一首诗,名为“旦丁 的地狱”,描写在哈林区的黑人 ,过着地狱般的生活,而白人是 享受和腐败,文中充满敌意。 1973年尼克松访毛泽东之后, 美国与中国建立邦交,在那个大 气候内,巴勒格感到黑人民族主 义将陷于孤立。白人与中国人建 交,象徵着白人与有色人种有可 能合作。巴格勒宣告与那些使黑 种人更加异化的消极份子脱离, 称自己是社会主义者,并指控黑 人民族主义是白人的敌人,是一 种病态,是法西斯主义行动,因 此巴勒格受到不少黑人的唾骂。 由于他不合时宜的政治态度,以 及不拘场合、不分轻重的辞令, 使他周围的朋友相继离开他。那 时,金博士和穆金X(X是奴隶的 意思,表示不要忘记奴隶的历史 )相继被人谋杀*巴勒格在搞黑人 民族运动成员中,是受过白人高 等教育的知识份子,在文学与诗 歌方面的卓然贡献,是有目共睹 的,所以在文坛上给了他发展才 华的天地。1984年,他的自传是 用独特的黑人俗话,加上他西方 文学与哲学的基础,使他赢得了 文坛上的前茅名次。由于中国的 经济趋向繁荣,巴勒格也关注到 需搞好经济,才能富强,淡化了 他对白人的仇视。黑人青年在拜 金和享乐主义下成长,黑人文学 的领先地位也被黑人人的女权主 义者占据了,如莫莉生、华尔克 (Alice Walker)、聂乐(Gloria Nay -lor)、妮基乔温尼(Nikki Giovan- ni)及安支卢(Maya Angelu)(安 支卢曾为克林顿总上任时写颂诗),我们看到美国对黑人政策的转变。 这是利用他们成为处理民族主义的挡箭牌,而西、亚裔所受到的歧视 反而日益加深。墨西哥的非法移民被警察殴打,说明美国多元文化政 策的不公平。近来,震撼全美国的O.J.辛普森谋 杀白人妻子和他妻子的朋友一案不了了之,怕黑人闹事判以无罪释放, 或有别的原因,不予评论。但已经显示出美国司法制度的弱点。 海明威生前说过:“压力下产 生优美”如斗牛场上在观众压力 下表演,观众高呼Ole!Ole是Al-lah上帝的意思,欢呼Ole,省劲 而有力。黑人文学是因黑人没有社会地位,是个被白人轻视的人种而 蓬勃。杜柏依斯(W.E.B.Du- bois)在1897年说过“一个人常感 到自己的两面性,一面是美国人,一面是黑人;两种心灵,两种无法 协调的抗争:一个黑色身躯里,有两种相互冲突的理想……”在这种 压力下,产生出黑人优秀的文学作品。 我们中华民族的优良品德是谦 虚、包容和中庸,因而在美国的 多元文化竞争中,不如黑人表演 得出色。所以笔者撰此文,介绍 巴勒格的反叛精神,给予海外华 人文艺工作者有所借鉴。 仲斯的童年和青年时代 仲斯于1934年,出生在纽约的 犹太人街(Ghetto),是黑人、欧 洲新移民及犹太人的居住地区。 他身材比较矮小,成年后才五尺 五寸,以阅读为乐,不愿和那些 高大的同龄孩子玩耍。母亲来自 南方,懂得生意经,是一个美容 师;父亲没有受过高等教育,考 进了邮政局,当个小职员,业余 给人理理发,赚点外快,生活小 康,而且没有酗酒的恶习。所以 仲斯的童年教育,在黑人社会中 算是不错了。欧洲的移民带来了 他们的文化、哲学和音乐,使仲 斯开扩了眼界,萌发了进取心, 深信贫民区也能出大人物。当今 美国的大将军鲍威尔(Colin Pow- ell)就是出自纽约的贫民区。19 39年仲斯参观了国际展览会,启 发了他的国际主义思想;珍珠港 事件,使他憎恨日本人,很多犹 太朋友受纳粹的迫害,他也痛恨 希特拉。他和白人的自由开明派 人士有社交来往,而且善于交际 。 仲斯小时候有拿破仑情结,所 以把他自己原来的名字Leroy改 为法文Leroi,是国王的意思。 仲斯的祖父是黑人共和党保守 派,常在黑人教堂做义工,颇受 尊重。当美国经济萧条时,他失 业了,也同时失去人们对他的尊 重,他是浸信会会员,却也是共 济会会员。共济会(Masons)是一 个邪教组织,以共济为名,反叛 基督教,尤其是反对天主教,他 们采用古埃及的庙宇仪式进行崇 拜。仲斯小时候,曾跟随祖父去 共济会的庙宇聚会,共济会虽是 个邪教,但在美国开国之初,影 响很大,麦迪逊和华盛顿等开国 元勋都参加过共济会。黑人的所 谓黑色诺斯替思想(Black Gnosti- cism)也是出自共济会。祖父的 信仰常常与仲斯的父亲产生矛盾 ,他父亲是民主党党员。 仲斯喜欢读英文书,如狄更斯 和基普林的作品,以及柯南道尔 (Canon Doyle,1859-1930)写的福 尔摩斯侦探案。寂寞时听听收 音机,有时深夜听黑人的布路斯 (Blues),是一种美国黑奴民歌, 表达他们的伤感、忧郁、沮丧和失望,50年代时这种歌还不太普遍, 白人也喜欢听,只是私下里偷听。除此以外,他也受到西部牛仔、泰 山和科幻电影的影响,有幻想。他妹妹是一个有男孩子气的顽皮姑娘, 称作Tomboy的 那种类型;他哥哥却是有女人气 、娘娘腔的Sissy。他以优异的 成绩读完了中学,进入纽约华克 的普特卡大学,并获得了奖学金 ,后来转入华盛顿黑人有名的高 等学府霍华德大学就读。 (未完·待续)